黄大锤是拆家装修公司的员工,工作中主要负责破拆工作,凭借着精妙的锤法和哪里碍事拆哪里的工作作风,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客户口碑,也为自己赢得了每月5000元高薪。
2022年某日,黄大锤正在进行破拆作业,一不小心锤落人倒,被工友紧急送医。经诊断,黄大锤胫骨骨折,产生医疗费2万元。
治疗结束后,经人社局认定本次事故属于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好在公司事先买了雇主责任保险。保单约定每次事故医疗费赔偿限额5万元,伤残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九级伤残赔偿比例为伤残赔限额的10%。
拆家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后要求把赔款直接支付给黄大锤,经保险公司理算,根据保险合同最终赔偿医疗费2万,伤残赔偿金4.5万元。
看到这个数字,黄大锤有些错愕,明明应赔付7万元,为啥才赔6.5万,差0.5万去哪了?拆家公司也觉得有问题,向保险公司提出“抗议”,要求补赔0.5万元。理赔人员对客户的不满表示理解,耐心地向其解释理算过程,并讲解了“法定责任”和“责任限额”的意义,客户听后表示理解,对理赔人员的专业行表示认可,并表示来年还将续保。
那么,为什么保单约定伤残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九级伤残赔偿比例为伤残赔限额的10%,保险公司只赔偿4.5万元?剩下的0.5万元去哪儿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六十二条中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雇主责任保险》第三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综上,根据法律规定,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黄大锤月薪5000元,9个月45,000元。
而保单约定的伤残赔偿限额50万,其中九级伤残赔偿比例为伤残赔限额的10%,是指“赔偿限额”不是“赔偿金额”。
在此提示消费者:
工伤事故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风险,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能有效转嫁上述风险,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同时也请大家注意,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工伤赔偿的标准越来越高,企业负担越来越大,建议责任限额一定要买足。确保能跟上工伤赔偿标准,全面有效地转移风险,保障企业有序经营。
来源:广东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