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金融知识普及月 | 准驾车型不符,能否获得保险赔偿?

   
  公告 | 大家财险清远中支佛冈营销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招聘
  “清远惠民保”惠民举措再升级!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工作总
  2020年1月清远市保险机构总经理接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号:粤清法第0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6490826-2。业务指导和主管单位:国.....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清远中心支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浙商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
  招聘英才 | 中意人寿清远
  中意人寿清远中心支公司
  鼎和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

金融知识普及月 | 准驾车型不符,能否获得保险赔偿?
时间: 2022-09-29 11:24  

案件摘要
 

 

保险消费者钟某为其摩托车购买交强险。

 

某日,其驾驶该摩托车不慎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受伤。该事故摩托车驾驶员钟某被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出险后,钟某向其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三者人伤损失费用四万余元。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证,该车事故中,出险驾驶员持C1驾照驾驶摩托车,其驾照对应准驾车型应为小型汽车,与其出险时实际驾驶摩托车要求的准驾驾照类别不符,属于交强险除外责任。

 
 
风险提示
 
 

 

《交强险》相关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本次事故中,钟某未取得摩托车驾照,不属于保险责任。无证驾驶的肇事方出险后不仅无法得到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的赔偿,保险公司还有权就保险公司垫付的抢救费用向无证驾驶的肇事方进行追偿。

 

此外,机动车辆商业险也对无证驾驶出险情形列入了责任免除范围。

 

来源:广东保险

上一篇:金融知识普及月 | 代理维权陷阱多,切勿轻信!         下一篇:以案说险 | 医保卡勿外流,以免莫名病史导致拒赔

电话:0763-3376755
地址:中国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五号区21号8楼。 
Copyright © 2008-2017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联动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