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顶包案例】醉驾致人死亡 三人找人顶包均获刑

   
  公告 | 大家财险清远中支佛冈营销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招聘
  “清远惠民保”惠民举措再升级!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工作总
  2020年1月清远市保险机构总经理接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号:粤清法第0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6490826-2。业务指导和主管单位:国.....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清远中心支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浙商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
  招聘英才 | 中意人寿清远
  中意人寿清远中心支公司
  鼎和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

【顶包案例】醉驾致人死亡 三人找人顶包均获刑
时间: 2017-03-19 15:29  

顶包案例

    早在2015年,曾报道过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驾驶员姚某酒后驾车致一人死亡,随后找人顶包。直到今年2月,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肇事驾驶员姚某、顶包司机马某,以及车上乘坐人员乔某和张某等人进行判决。直到今年2月,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肇事驾驶员姚某、顶包司机马某,以及车上乘坐人员乔某和张某等人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事情发生在2015年11月2号,被告人姚某酒后驾驶宁A号牌越野车,车内乘坐着马某、乔某和张某三人。在金凤区沿银植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车头突然失去控制,冲向道路东侧的路基下。副驾驶座位上的马某被甩出车厢,不治身亡;其他三人受伤。事发后,驾驶员姚某电话通知同事马某来顶包。同时,他还与车上其他两名乘坐人员乔某和张某约定,向公安机关一口咬定马某是肇事司机。然而经验丰富的民警并没有没被他们误导,警觉地发现事有蹊跷。经过调查,民警迅速控制了真正的肇事司机姚某,并带姚某到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认。姚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血醇检验鉴定,姚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姚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在案件中,马某、乔某、张某在明知姚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的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试图帮助姚某逃避法律责任。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三人以包庇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在辖区金凤交警二大队见到了当时冒名顶替的司机马某。马某悔不当初。如今他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转自:宁夏交通广播
上一篇:【案例】延迟报案,保险拒赔获法院支持!         下一篇:【法规】如何界定“准驾车型不符”

电话:0763-3376755
地址:中国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五号区21号8楼。 
Copyright © 2008-2017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联动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