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违规缴社保六大套路 这些你都遇见过

   
  公告 | 大家财险清远中支佛冈营销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招聘
  “清远惠民保”惠民举措再升级!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工作总
  2020年1月清远市保险机构总经理接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号:粤清法第0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6490826-2。业务指导和主管单位:国.....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清远中心支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
   
  浙商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
  招聘英才 | 中意人寿清远
  中意人寿清远中心支公司
  鼎和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中国大地保险清远中心支

违规缴社保六大套路 这些你都遇见过
时间: 2019-08-01 17:20  

  自税务部门要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消息传出以来,部分不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坐立不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

  其实对于正常缴纳社保的企业,自然无需担心,只有那些违规交社保的企业才会提心吊胆。

  那么企业违规交社保都有哪些方式呢,小闪给大家罗列了几种,大家根据自己公司的情况来对号入座一下:

  “社保有啥用,就是不给你交”

  这种情况较恶劣,在建筑施工、劳务派遣、物业安保这几类企业中居多,主要有三种情况:

  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有些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同时出具一份书面承诺: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社保缴纳将影响劳动者以后的退休养老等诸多待遇,不交社保,将直接损害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没签合同,不用缴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所以当企业以没签合同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相关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转正后,才给缴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大家面试时遇到HR说要等转正了才给缴社保,小闪劝你这种公司还是别去了。

  “好好好,给你缴社保还不行吗?”

  有些企业会给员工缴社保,但缴纳方式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三种:

  仅以基本工资作基数缴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现在不少公司做法是:不管你的实际工资多少,都按照最低工资基数缴社保!

  而从明年开始,个税、社保征收一起归于税局管理后,工资有多少就要上多少社保和个税!员工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享受到正常的社保待遇。

  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所以企业和个人私下就社保费用进行约定,由企业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挂“羊头”式缴

  《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

  一些城市还有宽容点的征收法:一个公司至少得有一个人买社保,所以会有公司只给部分员工上社保,但现在逐步规范起来后,这种做法也会受到严厉打击。

  针对违规情况,《社会保险法》还有 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所以大家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应该勇敢得说“不”!

上一篇: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下一篇:银保监会拟统一消保监管标准:不得暴力催收等

电话:0763-3376755
地址:中国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五号区21号8楼。 
Copyright © 2008-2017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联动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