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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号:粤清法第0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6490826-2。业务指导和主管单位: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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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保险20余万保险金雪中送炭 |
时间: 2017-06-27 09:25 |
保险正如涓涓细流汇入当今社会的大家庭,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认可,呵护着每个家庭免遭疾病、意外之灾。也正是因为有了选择和信任,让杨女士一家感受到保险保障,同时感受到来自华夏保险的专业服务与贴心关爱。
2016年8月底,杨女士购买了华夏保险产品华夏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6),保额21万,并同期购买住院费用补偿(2014)、安心无忧住院给付附加险。
2017年2月初,杨女士因经济原因,萌生退保念头,华夏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业务经理叶女士获悉事情原委后进行积极劝导,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后,杨女士决定继续持有此份合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7年4月,杨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时,被发现盆腔异常包块,医生建议住院治疗。经过两次手术后,杨女士被确诊为左侧卵巢颗粒细胞瘤(恶性)。这个消息,让杨女士一家陷入深深的无奈,无奈于不幸遭遇,更无奈于高额的医疗费用。
2017年6月,在完成理赔调查并确认属保险责任后,华夏保险第一时间赔付杨女士22.28万元保险金。杨女士在收到华夏保险的理赔金后由衷地发出感叹:华夏保险犹豫黑暗中的星火,再次点亮了她的生活,让她有勇气和决心与病魔顽强抗争!杨女士一家将写有“病魔无情 华夏有爱,情系客户 一诺千金”的锦旗送给华夏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表示希望以此来表达对华夏保险及保险代理人叶女士的感谢,感谢华夏保险的服务与保险代理人的坚持。
“莫道今年春将尽 ,明年春色倍还人。”华夏保险将秉承“客户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坚守责任,让华夏大爱与保险保障传递至更多家庭!(华夏保险 袁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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