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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号:粤清法第0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6490826-2。业务指导和主管单位: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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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第一 |
时间: 2018-06-29 09:03 |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办法》一是更加强调安全。税延养老保险资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保险机构责任重大,投资运作需要更加审慎稳健。二是更加考验长期投资能力。要实现资金的长期保值增值,必须在大类资产配置、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多元化投资等方面具备更强的投资能力。三是更加需要严格的风险管理。要管理好跨经济周期的长期资金,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办法》将规范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引导优质投资机构提供专业投资服务,实现长期稳健收益和资产保值增值,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办法》从账户隔离、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委托原则、估值要求、信息披露等6方面提出了要求。
在账户隔离方面,要求保险公司针对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立单独的投资账户,并按照“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管理要求,实行分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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